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足彩预测网站印发<揭阳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建保〔2024〕48号)要求,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符合我市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向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二、优化购房预提首付政策,支持“既提又贷”
支持缴存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人已按照《足彩预测网站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揭市建规〔2024〕1号)和《足彩预测网站印发<足彩预测网站推动当前揭阳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的通知》(揭市建〔2024〕75号)办理预提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可计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本套住房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的可贷额度,实现“既提又贷”。
三、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政策
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首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本市现行贷款标准上浮20%。
多子女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除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外,申请时须一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收养文书,且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我市住房公积金其他贷款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四、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政策的情形
(一)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政策的情形有:
1、借款人(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下同),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2、借款人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现已结清且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3、借款人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有未结清商贷的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二)缴存人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1、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普通自住住房的;
2、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全国范围内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时在揭阳市或县(市、区)不动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购房备案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住房除外)。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3月31日止。原政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的事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本通知施行前贷款申请已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审批的仍按原政策执行。本通知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7日